
发布时间:
2025-03-13 11: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分享到: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非遗及其孕育发展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的区域性整体保护,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第四批7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市农牧文化生态(通辽市)保护实验区名列其中。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高位推动下,经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积极申报、自治区专家评审、实地调研和两轮答辩后,农牧文化生态(通辽市)保护实验区成功入选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自治区要求落实非遗“一法一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开展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同时,推动出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本次入选将极大提升我市的文化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领略独特的农牧文化魅力。未来,通辽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农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的建设和管理,持续加大对农牧文化的保护力度。同时推动农牧文化与生态保护、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