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10 16:46
信息来源:
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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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https://wlj.tongliao.gov.cn/wgj/index.shtml)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3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475-88362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文旅广电领域相关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宣传报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发稿必审、先审后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定期维护和更新。2023年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5条,其中,文化旅游广电信息261条、市人大代表意见答复5条、市政协提案答复25条、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专栏并发布信息136条,其他各类信息218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888条;两个平台(今日头条“通辽旅游”、抖音短视频“通辽文旅”)累计公开宣传信息共261条。
局领导通过通辽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探源之行漫游之旅》文旅节庆活动新闻发布会、“5.19中国旅游日”游遍内蒙古——通辽主题活动会场采访、第六届中国北方自驾游发展论坛新闻发布会、2023年8月份重大文旅活动新闻发布会共五个节目和访谈公开解读了我市文旅广电工作的重点建设情况并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规范受理、审查、答复、备案存档等工作流程,保持渠道畅通,依法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包括公开的制度、程序、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新闻中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我市文旅广电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等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信息种类确定发布格式,增强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做好网站的安全评估和审查优化工作,完善栏目设置和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根据工作要求,2023年新增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道中华两个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考评考核内容。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发布程序规范、发布消息及时、发布内容准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确定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对市政府网站运维中心普查监测到的错别字、敏感词等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运转,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深化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通过专项培训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发布,确保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性、透明性、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窗口,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水平,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内容保障,使我市文旅广电工作情况和新闻活动更好地向公众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视权。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结合图文、访谈等多种形式解读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使政策传播范围更宽更广。
三是做好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要求,对每份答复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站公开,供公众查阅。我局今年承办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25件,已在官方网站全部予以公开。
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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